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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与“新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

王学堂 法律学堂 2024年09月23日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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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悼念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同志

因病于2024年9月21日13时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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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

1992年至1997年任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7年至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这个阶段我开始进入法院工作。

由于最高法院院长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而且是中央书记处书记,那时的法院地位迅速上升,在公检法司中的地位迅速攀升,不客气地说,那是法院的高光时刻。

当然,如果说起中国的法院建设,对法院贡献最大的,今天看来应该是郑天翔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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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自1988年开始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90年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

据现有资料披露,任老很关注中国农民告县政府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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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浙江省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在河滩上抛石填河造房,县政府认为老包家的房子对抗洪防汛造成了干扰,在多次劝说、下达强制拆除决定无果后,于1987年7月4日,将包家已竣工落成的楼房炸去一部分。被强拆了房子而自感走投无路的包郑照,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包郑照为立案奔波了一年多后,案件受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指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当时还没有颁布行政诉讼法,是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与判决的,判决结果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但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对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当然不是中国第一起行政案件,但因为其重要意义,被称为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它唤起了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觉醒和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反思,推动了中国的行政诉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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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郑照,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黄德余,时任苍南县县长。黄德余决定亲自出庭,就这样成为全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第一人。

由于要求旁听庭审的人数众多,温州中院庭审地点不得不从有450个座位的苍南法院移到了有1000多个座位的苍南县电影院。即使这样,仍然难以满足需求。法院印发了1000张旁听证,但依然是一证难求,精明的温州人甚至做起了生意,当时旁听证炒到了100元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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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25日,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农民和县长第一次平等地对簿公堂。

不懂普通话的包郑照,带着儿女、妻子等8人坐到了原告席上。包郑照时年61岁,头发灰白,他捧着一个水烟壶坐在法庭上,目光愤然,缄默不语,神色严峻。

1000余名群众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6家新闻单位的近50名记者齐聚在电影院内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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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28日,温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包郑照等人的房子属违章建筑,影响引洪排洪,危害闸坝安全,苍南县政府强行拆除合法,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一审败诉后,包家人不服,上诉到浙江高院。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看到《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后,将该报道电传给浙江高院时任院长袁芳烈,批示要求浙江高院依法秉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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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组成精干力量,于1988年11月18日在温州市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于1988年12月26日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认为:国务院和浙江省政府三令五申,严禁毁堤填河设障;包郑照等无视政令,其毁堤填河建房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严禁毁堤填河设障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致使河道行洪蓄洪能力减弱,危害海堤安全。舥艚镇“个别领导违规的口头同意”,本属无效。苍南县政府在多次教育并责令其限期自行清障无效后,为保护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予以强行清障是合法的。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就是说,尽管最高法院院长很关心,亲自批示(我猜测不出任建新院长的态度),但最终结果还是公民败诉。

或许这也是该案的一个重要亮点,最高法院院长也左右不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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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不是中国第一起行政案件,却因为其重要意义被称为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虽然原告败诉了,但它唤起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反思,推动了中国的行政诉讼立法,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印记,成为那个时代背景下的一个标本。

媒体评论说,这虽是人民法院一小步,却是中国法治的一大步。

2008年1月24日,经过翻修早已旧貌换新颜并更名为“苍南影城”的电影院里,以这起“民告官”案为原型拍摄的电影《告状》首映。近一个半小时的电影,在“谨以此片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的字幕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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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结束后的第三年,包郑照子出生,他给子取名包诉讼,来纪念当年的这场官司。

2002年,包郑照老人去世,临终前,他嘱咐子孙的最后一句话是:“当年我这桩官司尽管输了,但能在社会上产生这么大的影响,还与县长成了朋友,我今生无憾。今后你们一定要更好地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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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分析,这个案件仍然值得回味。

1985年8月,包郑照在舥艚镇东面的河滩上抛石填河,形成三间屋基,向舥艚镇城建办申请建房,建房审批表中有当地生产大队“同意建房,请主管部门审批”的意见和印章,没有镇城建办和镇政府的审批意见和印章。经舥艚镇个别领导违规口头同意,包家动工建房,盖起三间三层楼房,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后县政府根据相关法规认为,包家的房屋盖在了河堤范围内,对抗洪防汛造成了干扰,要求拆除。

现在看来,这里面有一个信赖利益保护和比例原则,是否必须拆除,也值得研究。一个村民,你让他怎么知道这么严格的手续?而且又经过了领导同意,怎么说责任全在包家?

据原告代理律师说,如果有后来的行政诉讼法(当时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许案件结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但愿。

依照198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虽然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很窄,且立的是民事案号,采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但标志着行政诉讼制度在新中国的初步建立。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1990年10月1日施行,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该法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江平当时担任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罗豪才和应松年担任副组长。据江平回忆,行政诉讼法草案通过《人民日报》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中央各部门、各地方和法院、检察院的意见130多份,公民直接寄送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300多份。除此之外,还召开了各部门参加的4场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召开80多人参加的专门会议对草案逐条讨论修改。

当全国人大通过的时候,很明显地分成两派,一派主张通过,一派反对。反对的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认为民告官太厉害了,但是无论学者、老百姓都主张通过,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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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上述房屋虽然法院判决拆除,但最终却意外地部分保留了下来。

大约在2022年,著名行政法学者章剑生、何海波老师曾提议设立包郑照纪念馆,以此纪念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

我在网上也热烈响应,建议发动捐助,设立行政法治书籍展示。

在参加全国行政法年会期间,正好与两位倡议人相遇,谈及此事,不禁感慨当年。

据章老师说,纪念馆已经建成,我期待有机会去实地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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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院长高度关注行政审判工作。

1990年9月13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后称一行会(第一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任建新院长在会议上作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努力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的报告。

在1992年,任建新发表《解放思想 开拓前进 进一步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的署名文章。

文章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已经两周年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努力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初步打开了局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基本建立了行政审判机构,全国3000多个人民法院绝大多数建立了行政审判庭配备了1万多名行政审判干部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理了一批行政案件。从行政诉讼法实施到今年3月份的一年半时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791件二审行政案件10083件相当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8年受理行政案件的总和。《人民司法》 |199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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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上述数字在今天看来不值一提,但如果放到30年前,那可是筚路蓝缕,现在想来,行政审判真是不容易。

如果不是最高法院院长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要推动民告官这项制度,会增加好多困难的啊。

(本文感谢蔡小雪法官指正)

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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